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然资源厅关于自然资源工作及教育厅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学院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全日制大学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二)继续教育;
(三)成人学历教育;
(四)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等)和职业技能鉴定;
(五)开展科学调查研究、教育教学研究,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及自然资源行业提供服务。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下设内设机构和教学教辅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工作体制。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日常事务。
2.负责宣传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督查工作。
4.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1.负责学院组织工作。
2.负责学院统战工作。
3.负责学院人事工作。
4.负责教师发展培养工作。
5.负责职称改革工作。
6.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务科研处
1.负责教务管理工作。
2.负责教科研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升学工作。
4.负责产教融合工作。
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工作处
1.负责学生工作。
2.负责武装工作。
3.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生就业中心
1.负责招生工作。
2.负责学院创业、就业工作。
3.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处
负责学院各项预算、经费管理和监督;学院财务账目、会计、出纳等各项业务管理;教职工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代扣代缴等工作;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与管理。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
的其他工作。
(七)后勤保卫处
1.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2.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
4.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置五个教学机构:
(八)自然资源工程系
(九)机电工程系
(十)商贸管理系
(十一)公共基础部
(十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负责: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实训室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校企合作等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教学科研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就业、党建、团建等工作。
(十三)图文信息中心
1.负责学院信息化工作。
2.负责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3.负责图书馆建设、管理工作;收藏、管理书刊资料和电子文献,最大限度地发挥文献资源的作用。
4.负责学院档案室建设、管理。
5.负责学报的编辑和出版工作。
6.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依托学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机构;为在校生和行业企业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等的培训、考证、鉴定;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培训服务;开设高中七点的专科学历函授教育;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专科起点的本科学历函授教育、自学考试专本衔接班等;职业培训教学楼和培训学员宿舍楼的管理与使用。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教育发展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1.负责学院教育教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
2.负责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工作。
3.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与教务科研处合署办公。
(十六)自然资源调查与规划研究院
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调查和政策学术研究,构建自然资源领域重要的智库、理论库、技术库、和人才库,承接国家及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区域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自然资源监测、调查、评价,资源持续利用,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技术服务等产学研项目。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的机构:
(一)纪检监察室。
(二)团委。
(三)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