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自治区教育厅做好2023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2号)的文件精神,确保我院2023年选拔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专升本”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国立 冯 兵
副组长:刘 勇 韦绍宁
成员:刘 平 吕运启 王根伟 李 斌 向群雄 晏 阳 陶日升 汪元飞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对被推荐学生升本资格复核、公示等工作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主任:刘 平
成员:吕运启 王根伟 李 斌 向群雄 晏 阳 陶日升 汪元飞
负责干事:甘连珍
各系成立由主任和书记为组长的“专升本”工作小组,严格遵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内“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确保“专升本”相关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选拔条件
(一)我院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2023届专科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三)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四)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方式及比例。
1.选拔方式。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系统一收集上交教务科研处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我院按照文件要求,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60%的同学具有选拔资格。最终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比例为20%。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参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号)文件要求。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选拔推荐工作。
教务科研处制定《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于3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教育厅(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上传至专升本系统,网址:http://zsb.gxeduyun.edu.cn),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向全体学生公布。
(1)3月31日前,收录数据阶段。教务科研处负责干事将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录入专升本系统。
(2)4月4日前确定合作高校。向系(部)负责老师公布对接本科院校各专业人数明细。
(3)4月10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全体应届毕业生成绩及排名。
(4)4月17日前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各系了解本系退役大学生士兵并确定升本方式,填写附件3提交到教务科研处,由管理员录入系统上报。
(5)4月18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的学生名单。
(6)4月19日公示推荐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和校内张榜公示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7)4月27日前报送推荐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于4月27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本科高校。报送材料包括:学校公文1份(纸质版),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附件2、4、5(相关数据各系提交由教务科研处汇总统一录入系统上报)。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招生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详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号)文件。
(三)严格信息管理。各系(部)老师在向学生公布发布各类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内容时,坚决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简洁、够用原则,只发布必要的个人信息,不发布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如必须发布,须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采取技术措施部分遮挡等。各系(部)在报送涉及师生个人信息数据时,也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四)严格把关报送数据。各系负责老师严格按要求填报学生信息,谨防因信息有误造成学生无法顺利完成专升本工作,做好专升本的服务工作。同时,一定要向所有专升本的学生强调,对学生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选拔工作程序
(一)各系整理生源表信息组织报名填写材料。
1.教务科研处整理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下发各系,各系核对无误后填写系(部)为单位的生源信息表提交给教务科研处。
2.按照通知符合选拔条件并自愿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登录“专升本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登陆系统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将纸质报名材料交到对应系里负责老师(由各系自行安排)处。学生纸质材料包含:“专升本”推荐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填写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声明(A4纸打印并手写有效),在签名处按手印确认。同时将纸质放弃声明交到系负责老师处,各系收集汇总上交到教务科研处负责干事处。
(二)系(部)工作小组审核名单。
系(部)工作小组在审核专升本系统学生填报情况和学生纸质报名材料的基础上,拟定推荐名单。
(三)系(部)工作小组报送推荐材料。
系(部)工作小组将推荐学生有关材料报送到教务科研处,纸质材料包括: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2.系(部)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纸质档(工作负责人,系领导签字)、电子档;
3.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统计表;
4.学生《“专升本”推荐表》、学生“专升本”放弃声明;
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纸质档(工作负责人,系领导签字)、电子档;
6.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
7.将《XX系2022年拟推荐优秀专科学生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公示照片(在各系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
8.材料报送清单(按已提交材料打勾)。
(四)“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名单。
“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推荐名单,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
(五)学校公示(4月19日—4月26日)。
4月19日—4月26日《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拟推荐优秀专科学生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和校内张榜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签署学校意见,整理相关材料(4月26日)。
(七)报送材料(4月27日)4月27日教务科研处向本科高校报送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六、学籍学历管理
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专科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本科高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加强组织保障
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系(部)配合,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进度落实工作任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内“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确保“专升本”相关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他详情请查看附件。
附件:
桂自然资职院发〔2023〕32号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盖章版.pdf